“沈某某,马上就是中秋节了,祝你节日快乐!你在山东生活学习怎么样,怎么过节呢?”
“我在学校生活学习一切都好,中秋节和老师、同学们一起过。”
“希望你在学校能够安心学习,掌握技能,为今后求职打下基础,毕业之后能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,承担起家庭责任。在山东求学期间希望你注意个人人身财产安全,防止被诈骗,遵守监督管理规定,凡事三思而后行。最后要牢记,节假日期间也要注意遵守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,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,要第一时间向司法所汇报,有任何事情向司法所咨询、向学校辅导员请教。”
9月27日,永宁县检察院检察官和永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,通过远程视频,对远在山东求学的社区矫正对象沈某某送去祝福的同时,叮嘱他遵守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。远程视频过程中,检察官详细了解沈某某的求学及生活状况,鼓励他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困难。
近年来,永宁县检察院提出矫心矫行工作思路,联合永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,注重监管与教育并重,规范化与人性化相结合,不仅了解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生活和思想状态,减少社区矫正对象抵触情绪,还进一步打通思想症结,激发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改造、自力更生的信心,消除再犯罪风险,使社区矫正对象在感受温暖的同时顺利融入社会、回报社会。(首席记者 王潇翊)